(一) 培養研究人才,強化專業素養
1.培育各類特殊教育研究人才,計有智能障礙、學習障礙、聽覺障礙、資賦優異、視覺障礙、多重障礙、情緒障礙及學前特殊教育,使特教師資更具研究專業知能。
2.培育相關專業團隊師資,計有聽能訓練、語言治療、復健諮商及定向行動等,以提供特殊教育相關高級專業服務人才。
3. 培育特殊學校(班)之特殊教育輔導諮詢人才。
4. 辦理特殊教育師資及特殊教育行政人員之在職進修,增進研究改進教學與行政之知能。
5.培養特殊學校 ( 班 ) 及殘障教育福利機構之領導人才。
(二)從事實驗研究,加強學術交流
1.從事特殊兒童心理、教育、診斷、復健及社會適應等方面之調查與實驗研究。
2.從事特殊兒童教材教法及課程之研究與發展。
3. 鼓勵研究生參與教授之研究計畫,以培養學術研究能力。
4. 接受政府委託辦理特殊教育規劃、調查、實驗及評鑑工作。
5. 加強國際學術交流與合作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