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業流程
1. 新生報到、註冊【繳交畢業證書】
2 選課 [每學期最多 13 學分(在職生 9 學分),非特殊教育學系畢業者需加修 10 學分](請參考國立臺南大學碩博士班研究生選課辦法)
3. 申請論文指導教授 — 填寫表A(可下載) 【需修畢 16 學分,於每學年上學期初提出】
4. 研究計畫申請【需修畢 24 學分,學業總平均 70 分】 — 填寫表B(可下載) 【申請日期: 9/26-10/5 ; 2/26-3/31 】
5. 研究計畫審查,決定口試委員名單
6. 研究計畫口試 — 口試前 21 天 填寫流程表(可下載)及考試通知函(可下載)並將研究計畫送各口試委員。【註:口試日期:上學期 1/31 前;下學期 6/30 前】
7. 研究計畫口試當天將表C(可下載)送口試委員以利考試評鑑。
8. 繳交研究計畫 :截止日期--上學期 2/28 ,下學期 8/31 前【逾期視同未通過】
9. 論文口試申請【需修畢 32 學分,學業總平均 70 分】 — 填寫表 B(可下載) 【申請日期: 9/26-10/31 ; 2/26-3/31 】
10. 論文口試 —口試前 14 天填寫 流程表(可下載)及考試通知函(可下載)並將論文送交口試委員。
11. 口試當天將表 D(可下載) 及表 E(可下載) 送各口試委員評分。 【註:口試日期:上學期 1/31 前,下學期 6/30 前】
12. 通過後繳交平裝論文18 本、精裝論文1本、論文中英文全文光碟(含PDF檔及Word檔)至特教系系辦。【 繳交日期:上學期 2/28 ,下學期 7/31 前】
13. 另須送3本平裝論文跟論文中英文全文光碟(Word檔)至本校圖書館,相關程序請參閱圖書館網站http://lib.nutn.edu.tw/paper/index.htm
14. 取得碩士學位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