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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臺南大學-校友服務中心

特殊貢獻獎審核原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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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國立臺南大學「特殊貢獻獎」審核原則

93113日奉校長核定

94328日奉校長核定修正

951219日奉校長核定修正

1081014日奉校長核定修正

一、 目的:
  為表彰並感謝在物質或精神上對本校有具體特殊貢獻者,期能激發各界對本校之關注,持續支持並協助學校發展。
二、 主辦單位:校友服務中心
三、 審核標準:
(一)對本校發展有具體而明確貢獻。
(二)長期關心學校發展且默默奉獻,具啟發意義。
(三)捐助本校達新台幣壹佰萬元者。
四、 其他作業流程配合本校傑出校友之遴選,由主辦單位合併辦理。
五、 本原則陳請校長核可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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